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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亲民、为民、利民”理念 促进顺义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6-12-23   字体: [ ]  

 
强化“亲民、为民、利民”理念 促进顺义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2006年,顺义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顺义为目标,强化“亲民、为民、利民”服务理念,积极开拓,不断进取,各项民政事业迅速发展,有力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维护全区的稳定和改革、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全国民政宣传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一、深入落实“亲民”理念, 民政对象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一)在政策制定上体现亲民,城乡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动态管理下的低保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制定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专项救助实施细则》,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推行城市低保分类救助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700元,城市由每月300元提高到310元。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171.3万元,累计救助城乡贫困群体10203人次。二是大病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我区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共为1110人支付了175.44万元医疗救助金。三是征地超转人员和精简退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定实施了《征地超转人员医疗费报销相关规定》,报销医药费123.74万元。四是临时救助、救灾制度不断完善。为251户674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0.2万元。出资75.45万元完成了96户困难户危旧房屋维修改造工作,是去年的两倍。五是社会捐赠活动深入开展。制定实施《开展联合救助工作的意见》,救助163人。在城乡建立12家爱心家园,接收捐赠款300余万元,衣物3万余件。
  (二)在制度建设上体现亲民,和谐社区建设步伐切实加快。制定《和谐社区建设“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建设和谐社区折子工程任务分解》,落实牵头单位的牵头责任。制定了《社区义工管理办法》,成立“顺义区义工联合会”。制定《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通报制度和奖励办法》,开展了行政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进行共建结对子活动。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理顺了区、街、居三级社区服务平台职责。制定《安全试点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启动了安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
  (三)在维护民主权力上体现亲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圆满完成了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此外,切实做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对全区426个村委会进行了调查。二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效显著。3镇72村获得“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三是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提高社区干部待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优化了基层政权班子结构。四是拆迁村居民管理切实加强。制定实施《整建制拆迁村居民管理工作的意见》,保证了村转居过程中居民管理的无缝对接。
  (四)在落实政策上体现亲民,优抚、安置、双拥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优抚对象利益得到维护。建立优待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提高到5450元,发放城乡义务兵优待金372万余元。完成32户优抚对象危旧房屋改造和维修。办理医疗减免手续7959人次,减免696万余元。二是创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思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扎实推进。妥善安置了55名城镇退役士兵,为58名选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40.5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军民关系更加密切。制定了《双拥工作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实施意见》,投资290万元为驻顺部队办了13件实事。深入开展驻顺部队“驻顺义、爱顺义、建顺义”活动,完成助民劳动35000多人次,出动车辆300余台次。

  二、深入落实“为民”理念,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高

  (一) 加强管理服务,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制定了《民间组织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民间组织评价标准》,对民间组织进行量化考核,促进了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严格做好审批登记工作,批准成立民间组织28家。深入开展自律诚信建设和“一助一”帮扶活动,大方职业学校被民政部授予“全国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为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制定《“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增加了日间照料、老年饭桌等服务设施,规范了养老服务标准。二是深入开展“老年大学进社区”教育活动。建立了2所老年大学分校,带动社区老年文化活动的开展。
  (三)规范福利企业管理,福利事业迅速发展。一是开展考核评比活动,追缴残疾人公益金159.13万元,提高了福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启动福利企业“一助一”工程,每名福利企业厂长帮扶一名特困残疾职工。二是积极增设福彩新网点,全年新增站点40个,总数达93个。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同比增长70%。
  (四)强化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扎实开展。争取90万元帮助民族村发展经济,为民族村的健康发展注入活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杨镇一中新疆班被列为全市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五)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见义勇为工作切实加强。在全市率先启动了林葬试点,目前4个公益性林葬公墓已正式启用,正向全区积极推广。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6536对,补领婚姻登记证976对,收养登记16件,执法合格率100%。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保护和奖励工作扎实开展,连续4年荣获“北京市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深入落实“利民”理念,民政自身建设切实加强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了人民满意的民政工作队伍。一是以目标绩效管理为手段,制定实施了目标量化“双百”考核制度。制定了《2006年目标量化考核实施方案》、《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真正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二是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制定了《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各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考核,及时处理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起到了良好的警戒作用。三是干部选拔渠道进一步拓宽。开展竞争上岗和轮岗活动,17名同志走上了科级领导岗位,3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对3名不适合本岗位的科级干部进行了调整,做到了能者上、庸者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优秀青年,优化了民政队伍结构。
  (二)创新服务形式,树立了民政工作队伍的新形象。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人性化服务格局形成。开通24小时“民政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与举报。深入开展“民政工作满意度情况调查”,建立月通报制度,工作满意率平均高达9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建立每名干部职工联系一户服务对象机制,树立了民政干部的新形象。三是建立基层民政干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基层民政科长参加的联席会议,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拓宽。
  (三)强化监督管理,民政各项工作得到较好落实。一是狠抓重点工作折子工程的落实。将年度工作分解,制定了80余项重点工作折子工程,落实责任,保证了工作完成。二是加强对民政事业经费的检查,制定了《民政事业经费检查办法》,保证了专款专用。
  2006年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顺义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民政局的关怀指导,得益于各部门的帮助支持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同时,也得益于民政人始终保持了一种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
  在深入学习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上,民政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了2007年重点工作:
  
  (一)明确重点,创新发展,强化“亲民”服务理念

  1.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切实提高其生活质量。完善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加大专项救助力度,继续实施大病、住房、助学、就业救助;整合社会资源,筹建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增设社区捐赠站和捐赠箱,建立日常捐赠机制,拓宽救助渠道。
  2.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新社区。在全区三分之一的社区推广和谐社区建设试点经验,健全居民自治机制,完善社区安全网络,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区环境整治,深入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构建自治、安全、便捷、优美、和谐新社区。
  3.切实加强村级民主建设,维护村民民主自治权力。成立选举领导小组,实行包片责任制,加强指导各镇摸排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措施,细化选举流程,加强筹备组人员培训,确保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确保40%镇、村达标。
  4.狠抓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为构建和谐顺义提供坚强后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争取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继续开展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工程,密切军民关系;深入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继续实施农村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办法;积极探索安置工作市场化道路,逐步缩小城乡退役军人待遇差别。

  (二)加强服务,依法行政,强化“为民”服务理念

  1.规范民间组织管理,为建设和谐顺义提供广泛的公共服务。启动实施《民间组织十一五发展规划》,整合资源,构建顺义特色的民间组织框架,促进政府管理同社会调节互联互动的社会管理体系的形成;重点发展农经类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完善《民间组织工作评价标准》;深入开展民间组织进社区、进军营活动;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推动民间组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2.实施《“十一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拓宽社区服务总中心职能,建立以区社区服务总中心为龙头的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成立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拓展为老服务功能。继续开展“空巢”老人帮扶工作和特困老人救助工作。深入开展“老年大学进社区活动”。
  3.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高为特殊群体服务的能力。制定养老机构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建立福利企业办公自动化平台,积极进行福利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增加福利企业竞争力;加大公益金收缴力度和残疾职工安置力度;扩大福彩发行工作,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
  4.加强殡葬、民族宗教侨务和婚姻登记管理。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切实做好公益性林葬试点推广工作,净化殡葬环境。探讨困难群体火化费用减免方案,变企业负担为政府解决。做好《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和三级网络建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婚姻、收养等各项法律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审查、依法登记。
  
  (三)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强化“利民”服务理念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民政工作队伍。从提升民政整体素质出发,强化制度建设,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一是以目标绩效管理为手段,完善目标量化“双百”考核制度。将考核范围由各科室扩大到全系统。二是从执政为民的宗旨出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将考核范围扩大到对各科室干部的思想作风、业务能力等全方位的考察,及时处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实施决策评价制度,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市、区各项方针政策的基础上,年底检查各项决策的执行情况及产生的社会效应,并及时反馈给各相关部门,作好政府决策的参谋助手。四是从依法行政要求出发,切实做好法规培训、提高法律修养。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民政法规政策及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狠抓重点工作折子工程落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完成。加强对民政事业经费检查,完善《民政事业经费检查办法》,保证专款专用。
  2.创新服务形式,树立民政工作队伍新形象。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打造服务品牌。二是深入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依法及时向社会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构建民政信息系统网络总体框架,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四是完善基层民政干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沟通联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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