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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政府花钱买服务 一份钱办好两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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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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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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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政府花钱买服务 一份钱办好两样事 本报讯(记者 丁 刚 通讯员 盛 蕾)“花出一份钱,办好两样事”,丰台区3月1日起开始发放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券既让符合条件的社区老人受益,又为部分就业困难的低收入人员提供了一条劳动增收的新途径。该区民政局局长万文艺说,政府花钱购买服务,就是要把以民为本理念落到实处。 据介绍,丰台区60岁以上老人目前已达20余万。区民政局针对全区老人结构、经济状况、自理程度、养老需求等项内容进行的调查显示,79%的老人希望在家中养老,希望不出社区就能得到养老帮助。万文艺说,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老有所养”,不仅是家庭成员的义务,也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为大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事业,该区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并于3月1日起开始在全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券,区财政拨出首批专款150万元,为有各种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每月50至150元不等的政府补贴。目前全区已有千余老人领到补贴券。凭借此券,老人们可免费享受到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和综合性服务等多方面的关照。 75岁的独居老人王诘昌是养老服务补贴券的首批受益者。领到补贴券后,他立即高兴地“雇”人上门为自己洗了衣服。为他提供服务的低保人员黄凤英同样高兴:为老人上门服务后,可以按服务时间拿到一定数量的养老服务券,然后凭券到当地助老服务中心兑换现金,不但帮助了老人,自己也挣钱贴补了家用。 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丰台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都是政府考察、遴选出来的低收入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一是让低保、空巢等生活困难老人有人管;二是让年龄偏大、无职场竞争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增加了劳动增收途径;三是降低社会事业经济成本,提高了养老补贴券的“公益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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