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综合>关注>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
|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
|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8-01-13
字体:
[大
中
小]
|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2007年,市民政局以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主线,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创新性开展民政法制工作,在加强立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特别是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后,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出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力推进了全市民政法制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一是加快民政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紧密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民政方面的立法,开展了《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起草工作,加强了《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民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订立法的前期调研工作。加强对现行有效的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在立法工作中,市民政局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建立了立法专家咨询论证、立法草案社会征集制度,促进立法质量的提高,保证了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做好法规意见反馈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的统一要求,市民政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建局以来制发的2万份文件,进行了逐条分析、研究,对存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符,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问题的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经过审查,确认了123 份文件为现行有效的文件。同时,市民政局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正案)》等17部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三是整合执法力量,贯彻实施六项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1.整合执法力量。为强化市民政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根据市编委印发的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三定”规定,在现有社团执法大队、殡葬执法大队基础上,整合组建了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并合理界定市与区县民政部门的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主体责任不清、执法力量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问题。 2.建立与《北京市行政执法协调若干规定》等六项制度相配合的执法机制。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发布实施的《北京市行政执法协调若干规定》等六项制度,市民政局结合行政执法实际,初步制定和建立执法工作协调与配合机制,并对138项行政处罚项目的裁量权问题进行逐个分析、分解和规范,初步制定了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相配套的办法和规定。 3.推行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开展了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工作,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有关要求,重新梳理了市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办理程序,按照受理、初审、审核、审定、告知五个环节要求,规范了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了实施机关、实施依据、办事时限、办理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人。 四是梳理行政办事事项,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市信息办有关要求,市民政局认真研究核对对外公开的行政办事事项,并对每一事项的法律依据、时限、程序进行梳理,制订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文本,实现了格式文本网上下载,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得到了办事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五是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民政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2007年,市民政局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解决民政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抓住宣传重点、突出工作亮点、创新宣传载体,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让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走入城市、农村、社区,提高了全市社区居民、村民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营造了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杨 光 马全祥/整理)
|
|
|
|
点击搜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相关文章 |
|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坚持以人为本理念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