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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建立养老事业专项经费 240万元专款补贴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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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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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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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建立养老事业专项经费 240万元专款补贴老年人 本报讯(记者 杨翠敏 通讯员王春梅)今年顺义区将投入240万元建立养老事业专项经费,用于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居家养老奖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和助老补贴。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至2010年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补贴60元的标准。 经过充分调研,近日顺义区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从2007年起,按上一年度末全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建立养老事业专项经费,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2008年达到40元、2009年达到50元、2010年达到60元的标准。据悉,该专项经费补贴的范围包括,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区域内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的入住老人数给予每月每张床位100元的补贴;对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给予资助,凡月平均服务量在20户以上的每年资助1万元,在40户以上的资助2万元,凡服务对象中有完全不能自理的按实有人数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资助;建立助老补贴制度,对低保家庭中70周岁及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助老补贴。 《意见》在明确要增加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时特别指出,在农村社区要将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建有室内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室外不少于300平方米,具有照料服务、医疗保健、维权调解、文体活动、学习教育等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场所。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十一五”期间,每年完成四分之一的建设任务。同时,该区还将对通过星级评定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通过二星级评定的奖励3万元,通过三星级评定或ISO质量体系认证的奖励5万元,通过四、五星级评定的奖励10万元。 又讯 (记者杨翠敏 通讯员黄 煜)今年顺义区将重点进行社区、社团、福利体系和社救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该区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在社区建设上,将紧紧围绕《顺义区城市社区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和《顺义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系统推广和谐社区达标工作,把每项指标都明确到每个社区、每个街道办事处,确保今年完成三分之一社区达标的任务;在社团建设方面,紧紧围绕促进民间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这一中心,长远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在福利体系建设上,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此外,在去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该区将继续投资2000万元用于该项体系建设(包括福利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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