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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06年全面实现社区“四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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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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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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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06年全面实现社区“四有”目标 2006年,通州区社区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把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通州新城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居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和谐是主线”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态势,在2006年全面实现了社区“四有”目标。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实现“有房办公”。经过一年的努力,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活动用房基本得到解决,各种条件得到改善。全区56个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全部达到或超过190平方米标准,老社区在用房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扩大使用面积、提高使用率。27个社区改造建立一站式大厅,改变传统的一人一桌的行政办公模式,既节省了用房面积,又利于为居民服务。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实现“有钱办事”。2006年,除了区财政拿出2000余万元用于支持街区建设外,各街道办事处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整合辖区资源和社会资源,尝试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街道办事处自筹资金比例达到50%。 三是提高队伍素质,实现“有人管事”。通过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把一些年富力强、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社区工作,优化了社区队伍结构。在新选举出的280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党员116名,占总数的41.4%;平均年龄37.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51名,占53.9%。 四是健全规章制度,实现“有章理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务公开制度、办理社区事务工作制度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培训、考核制度。 (通州区民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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