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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画酷似名人 涉嫌侵犯肖像权 女人街百米招商墙引出法律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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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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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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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画酷似名人 涉嫌侵犯肖像权 女人街百米招商墙引出法律盲点 本报讯 2006年12月18日,女人街国际美食特色街的改造工地前赫然出现一面百米长的“招商墙”,以“漫画名人”的形式进行招商,“倪萍”、“肥姐”等大腕纷纷亮相,引来众多质疑:“这不是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吗?”女人街则称:“请勿与名人对号入座!”律师表示,肖像权的问题并没有做详细的规定,女人街在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 笔者在女人街服装城看到,其附属的国际特色美食街招商可谓别出心裁,特色美食街的建筑工地帏档变成一面长100米、高2.5米的漫画招商墙,“王小丫”在烹调川菜、“肥姐”忙着涮火锅、“倪萍大姐”身着红袄包团圆饺子等等,细细一数,十几个“明星大腕”变身“大厨”,煎炒烹炸极为搞笑。 为什么用名人漫画招商?“墙上画的卡通形象并非名人,不要与名人对号入座。”女人街招商负责人解释说,“这仅仅是招商方式的一种创新,‘招商墙’上每幅漫画后相对应的位置就是实际美食店,各个美食店也因此有了自己的招商形象大使。”但笔者注意到,招商墙前人们依然对漫画中的人物评头论足:“你看那个上酸菜的人应该是那英吧?”“大歌星王菲咋成厨子了?” 至于这种做法是否侵权,笔者致电北京新达律师事务所的任家玉律师。任律师解释,目前我国关于肖像权的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但三分像或七分像的漫画是否构成侵权很难界定。 女人街的另类招商,在商家群体中则引起了浓厚兴趣。部分商家表示,从市场运作的角度考虑,以此形式招商应该说颇有创意,与电视及其他媒体比较,这种打破常规的做法经济易行。而司法界人士分析,如果说画像可以让人联想到某人就侵犯了自然人的权利,这在逻辑上讲似乎太过牵强。 而无论如何,女人街招商新招颇见效果,在“招商墙”推出后,一天时间内就有上百商家前来表示签约意向。 (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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