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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团办民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会提出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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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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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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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团办民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会提出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 本报讯 (记者 马全祥 通讯员 张 阳) 近日,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召开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会,会议提出,要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社会认知度,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会上,市教委、市科委、市文物局等12个业务主管单位介绍了所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本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办法、管理经验和相关扶持政策等,并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工作设想进行了交流。 会议还就进一步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工作提出了明确思路:一是要加强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针对各行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状况制定更加明确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及鼓励扶持政策,促进其良性发展。二是要加强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管理经验,更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要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宣传力度,提高其社会认知度,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市社团办主任李明利在会上介绍说,目前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迅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作用显著,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他希望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民办非企业单位日常管理方式和正确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途径上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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