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社区> 本市首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
|
本市首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
|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8-04-19
字体:
[大
中
小]
|
本市首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记者 李 波 通讯员 赵二良)4月14日,丰台区方庄街道司法所协同北京十八中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周”上宣布,该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据悉,在校园里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这在本市还是第一家。 “北京十八中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北京十八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实施方案》、《北京十八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等措施制度,该调解委员会的成员由十八中学校负责人、方庄司法所人员、方庄派出所民警、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学生家长、学生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发生在学校内的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家长学校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等作为职责任务。同时将配合学校相关课程适时开展普法活动,增加学生们的法律知识。 除成立调解委员会外,在十八中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活动周”上,还举行了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开放法律图书角等主题活动,向师生们进行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
|
|
|
|
点击搜索"本市首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相关文章 |
|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本市首个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