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区举办妇女法律知识竞赛
本报讯 (记者 杨翠敏 通讯员 陈秀莉)“请问张大妈儿子的赡养义务能够转让吗?”这是11月29日“崇文区12.4妇女法律知识竞赛中的一道题,引得台下观众们纷纷“竖起”耳朵静候答案。 崇文区巾帼普法讲师团代表队选手给出了正确答案:不能,因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能转让的。在这场由崇文区妇联与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妇女法律知识竞赛中,类似这种贴近居民生活的“考题”比比皆是,赛后观众们直言:与其说这是一场竞赛,不如说是场普法教育。 今年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一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正式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同时也是全国妇联确定的妇女法宣传年。为做好宣传工作,崇文区妇联在三月份专门成立了巾帼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各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级妇女组织也积极组织了专家讲座、知识答卷、制作展板、现场咨询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妇女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当日,该区的7个街道代表队与巾帼普法讲师团代表队一起参加竞赛,有趣的是主办方要求每支代表队中必须由一名男选手、一名街道妇联干部和一名社区妇女干部共同组成。崇文区委常委张岚、区人大副主任段治国、副区长张霭华、区政协副主席冯藏淑和区妇联、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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