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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对福利企业重新认定 残疾职工全部享受“四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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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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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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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对福利企业重新认定 残疾职工全部享受“四险”待遇 本报讯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新出台的《北京市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近日,东城区民政局完成了对全区福利企业的重新认定工作,对全区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逐一认真审核,最终6家企业被认定为福利企业。 残疾职工王女士原在一家福利企业做临时工时,每月只有500元的收入,并且不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待遇。根据新规定,现在王女士与用工单位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不仅享受到了每月最低7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还为其按时缴纳“四险”。 据悉,新福利企业认定办法颁布实施后,东城区6家福利企业共67名残疾职工全部享受到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四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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