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北京接受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专项检查
本报讯(实习记者 刘 翠)6月5日,由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伟带队,赴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北京市民政局纪委书记王丽仙、副局长吴文彦等参加了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即:对接受捐赠款物的数量、种类、来源和安排使用方面;在救灾款物募集、接受、管理、分配、使用中执行有关法律政策和完善相关制度方面;是否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以及是否在捐赠款项中列支管理费、项目支持费或者用于增加原始基金的方面;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进行登记、统计和公开公示的方面;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和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方面。 检查领导小组先后到接受捐赠现场及网络信息管理处、财务科等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检查领导小组听取了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的工作汇报。据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主任李记锁介绍,自5月13日开展接受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工作以来,严格执行捐赠款物接受的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每天的票据、登记与款数相符,每天都要将当日的接受数据统计和单位、个人的捐赠信息通过《北京捐赠网》予以公示。 另悉,6月4日,市纪委监察局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带队,市民政局纪委书记王丽仙等陪同,赴北京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对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了解,市专项检查组从6月4日起,对市民政局、市接受救灾捐赠事务管理中心、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进行实地检查,对有关区县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及时、有效用到抗震救灾中。
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伟(左三),在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到捐赠中心检查工作。段瑞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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