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资讯 | 综合 | 文化娱乐 | 老年 | 彩票 | 残疾人 | 社会福利 | 军地 | 社区 | 收藏本站
 
新闻 | 资讯 | 综合 | 文化娱乐 | 老年 | 彩票 | 残疾人 | 社会福利 | 军地 | 社区 | 低保救助 | 救灾减灾 | 社会团体 | 婚姻家庭 | 见义勇为 | 理 论 | 殡葬 | 图片集 | 电子版报刊 |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 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7-04-15   字体: [ ]  

 
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本报讯 在4月12日召开的“市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会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据介绍,今年用人单位每招用一个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可减免税收4800元,符合条件的发放岗位补贴5000元,该职工可享受3年的社保补贴。为鼓励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还对零就业家庭降低门槛,比如将原有的“4050”人员自谋职业和“4045”人员灵活就业后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年龄条件,放宽到零就业家庭的“3540”人员等;对自谋职业的零就业家庭,工商税务的注册登记费、证照费、管理费等也将免单;自主创业的可由社区担保,申请小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由政府贴息;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的,本人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此外,现有的困难群体就业优惠政策原本只能享受一次的促进就业政策更可再重复享受一次。
点击搜索"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本市“零就业家庭”年内将基本实现至少1人就业》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
·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本市上调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养
·北京市出台“新农保”政策
·北京市四类老人将享受政府出
·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成立
·2007年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强
·十七大报告让民政工作者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推
·北京社会网正式开通
相关文章  
·北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国内最大SOS儿童村在京奠基
·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市民政局出席市第十次党代会
·本市警方公布12处机动车丢失
·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义到
·丁向阳在市老龄委第十次全体
·全市近4000个村将开始村委会
·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5年接受
·全市社区、公园都将设立“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