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揭牌投入试运行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丁 刚 通讯员 王昌伦)4月10日,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揭牌投入试运行,这标志着筹备了近半年的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正式建成。 揭牌仪式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新京主持,市委政法委秘书长李万钧、通州区副区长赵玉影以及市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有关领导和城八区“2008”分指挥部代表出席了此次仪式。 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承担着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的任务。在市委政法委的关心、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目前已完成了设施改造和机构设置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具备开展工作的条件。 揭牌仪式上,李万钧高度赞扬了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态度。他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下一步工作。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主管领导均表示,面对这一新的工作任务,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加大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度,共同做好站外收救、站内管理以及联系返乡等工作,探索建立起符合这一特殊受助未成年人群体的特色教育保护机制,为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基本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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