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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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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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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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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启动 本报讯(记者 马全祥 通讯员 丁开杰)3月30日,第四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在京启动,即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课题总负责人、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教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届评选将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项目,更加看重项目的实际效益和项目受益者的评价意见。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于2000年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创办。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学术界独立举办,按照科学的评估程序和评选标准对政府创新进行客观评估的奖项。该奖项每两年举行一次,到目前已经举行了三届。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街道管理体制创新”项目和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在前三届评选中曾获得优胜奖和鼓励奖。 本届创新奖的评选在程序上依然包括地方党政部门申请、课题组初选、全国专家委员会初评、课题组独立调研以及全国选拔委员会选拔五个基本环节。申请项目必须具备以下资格:组织性、自愿性、公益性、创造性、效益性、时限性。优胜项目的评选标准为:创新程度、参与程度、效益程度、重要程度、节约程度、推广程度。 据俞可平介绍,本届评选将在五个方面力求有新的改进:在内容上将紧密结合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更加关注各级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民生和促进公平正义方面的创新项目;在评选标准上,将更加注重创新项目的实际效益,更加看重创新项目直接受益者对项目的评价意见;在评选程序上,将更加透明、更加规范、更加合理;在评选项目的分布上,将更多地关注获奖项目类别和区域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对获奖的优秀政府创新项目,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和学习交流的力度,使之发挥更大的影响和作用。 本届评选活动从2007年3月30日正式开始接受项目申请,8月31日截止申请,2008年1月举行选拔及颁奖大会。最终将评选出10个“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项目,每个项目将获得奖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入围项目也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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