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成立
北京市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成立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丁刚)12月25日,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正式成立,今后将由其承担市民政局所属的社会福利、殡葬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从而实现政府在这些领域的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这标志着本市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委副书记杜德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鸿祥为该中心揭牌,副市长丁向阳主持中心成立大会。 杜德印在讲话中指出,市民政局系统事业单位数量众多,情况复杂,几乎囊括了事业单位的所有类型,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对于推进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导意义。他强调,推进民政事业管理体制改革,要以机构和职能调整为契机,着力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的组建为契机,着力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转变;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着力事业单位经营发展模式和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 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为市民政局管理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事务的管理及资源整合和调整等工作。首批划入中心管理的机构有市民政工业总公司、福利处、殡葬处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市老年社区筹建办,其中包括市属7家福利院、18家殡仪馆和公墓及100多家民政福利企业。原由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殡葬管理处两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市民政局行政序列。 据市民政局局长赵义介绍,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市民政局承担的215项行政职能中,有184项由事业单位承担,占总数的85.6%,形成了行政职能的体外循环。同时,市民政局既是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又直接举办社会福利机构,管办不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另外,市民政局还管理着规模庞大的直属福利企业。鉴于这一体制现状,为实现政事、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决定成立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承担市民政局系统福利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中心成立后,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及党的建设和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中心在内部运行和业务管理上相对独立。在财务管理方面,核定中心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今后,市民政局负责的全市社会福利事业专项业务经费,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投给中心所属机构,也可以投给社会办福利机构。 市民政局副局长兼首任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孟钧表示,殡葬、福利企事业单位实现管办分开后,中心将致力于保持国有殡葬、福利单位的传统优势,提升其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力争把它们办成同行业的示范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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