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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为新人把关 去年成功制止30余起骗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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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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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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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为新人把关 去年成功制止30余起骗婚案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丁 刚)打着结婚的幌子,蓄意骗取对方财物,一旦钱财到手,“新人”迅即开溜,这样的骗局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发生。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了解到,2007年本市婚姻登记机关成功制止骗婚案件36起,使受骗方免遭或少受损失,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去年7月的一天,一位30多岁的女性和一位40多岁的男性一起到某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询问情况时,登记员发现男方智力低下,连自己的婚史都说不清楚;女方则急着表白说是看上了对方老实,只见过两次面就愿意和他登记结婚。看到双方差距较大,登记员提高了警惕。在审查证件时发现女方所持的身份证可疑,户口本也有问题,于是到另一房间打电话核实。但还没等核实完毕,女方便丢下所有证件找借口逃跑了。登记员断定这是一起骗婚案件,并立即报了警。后经警方调查得知,两人是由婚介公司介绍认识的,此前,女方已经以购买结婚衣物为由骗走男家现金1600多元。由于婚姻登记员的警惕性和机敏性,最终避免了这起骗婚案件的形成。后来,男方的母亲还专程到婚姻登记机关表示感谢。 分析类似骗婚案例,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行骗者多为外地女子,具有明显的女性违法倾向。她们年龄大多在30岁到40岁之间,绝大部分是虚构身份信息,公安部门查无此人,有的还是惯骗,经验老到,骗取财物后立即想法逃走,“结婚”后到逃走时间最短的是当天,最长的也没超过3个月。受骗者大多集中于郊区,一般为大龄或者年纪较大的男性,找对象比较困难,经济基础较差,存在急于结婚的心理特点。婚姻登记机关为此也提醒相关当事人,办理结婚一定要慎重,对对方要多加考察了解,避免草率结婚上当受骗。 据悉,为预防和打击此类不法行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一方面加强了对登记员审查水平的培训,一方面借助科技手段,推进科技执法,为全市婚姻登记员配备了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一、二代身份证鉴别仪,提高了登记员识别假证件的能力,去年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成功制止使用假证件办理婚姻登记案件386件。同时,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所在地派出所还建立了对使用假证件违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2006年以来,全市已拘留使用假证件办理结婚登记者1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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