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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医疗救助体系 城乡特困人员最高可获3万元医疗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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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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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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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医疗救助体系 城乡特困人员最高可获3万元医疗垫付 本报讯(记者 杨翠敏 通讯员 刘 岩)顺义区政府办公室日前转发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关于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垫付意见的通知,规定自12月17日起,顺义区城乡特困人员在就医时可享受到1000至3万元的医疗费用垫付。这标志着顺义区已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体系,使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据介绍,此次享受医疗费用垫付的对象为顺义区全区范围内的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对象,区民政局管理的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中的一般人员,区民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患有常见病、慢性病、危重病、重度精神病等疾病,无能力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或继续进行治疗的人员。其中,门诊垫付标准为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50%,所需款项由区大病救助资金支出。至此,顺义区为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已建立起事前(医疗垫付)、事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保、城市低保医疗费等)和事后(大病医疗救助等)救助等几种救助方式相结合的医疗救助体系,将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 又讯 2007年是顺义区社会救助力度增幅显著的一年,截至年底,全年社会救助工作投入资金达5263.8万元,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378.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85.2万元,养老事业专项救助资金246万元,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资金200万元,有效增强了全区社会救助体系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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