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现救助管理新突破
2007年是奥运环境秩序建设的决战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08环境办统一部署,全市救助管理部门重点开展了集中救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救助政策、救助设施、跨省救助和教育培训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突破。目前,全市共成立21个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各级救助管理站床位总数达到1300余张,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达到150人,社会用工300余人。截至今年12月24日,全市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295人次,其中今年累计新救助15414人次,较好地保护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首都社会环境秩序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救助工作 2007年7月29日,市政府在香山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落实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工作”的意见。对于救助管理部门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和严峻的考验。既要坚持人性化救助,又要有效减少职业乞讨现象,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此,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迅速转变思想,转换角色,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一是迅速转变观念,建立协调机制。按照香山会议精神,市级成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公安、城管、卫生、铁路、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8月初,市民政局两次组织召开各区县主管局长及救助管理站站长座谈会,传达了7月29日香山会议精神,要求各级救助管理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角色,迅速行动,切实做好牵头工作,并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 二是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根据香山会议精神,市民政局迅速组织力量草拟了好运北京测试赛及党的十七大期间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公安、城管、卫生、铁路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广泛细致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好运北京测试赛和十七大期间全市集中管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方案》经由市08环境办下发各区县、各部门执行。方案明确了集中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形式、部门职责分工、具体工作流程和相关保障措施,为集中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同时,按照市08环境办的要求,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积极制定了救助专用车辆统一标准和购置、改装方案,并下发通知督促区县完成专职救助巡视队伍和集中救助工作协调机构的组建工作。 三是各区县集中救助协调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各区县均建立了救助巡视队和集中救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均设在民政救助管理部门。各区县救助巡视队加大对奥运场馆和重点地区的巡视和发现、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力度,对需要救助的人员基本实现全部救助。各区县已按要求配备了23辆统一标识、统一改装的救助专用车。
逐步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有关部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从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全面推进“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高度出发,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齐抓共管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截至12月24日,全年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978人次,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轻微违法犯罪流浪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工作,根据市08环境办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关于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的工作意见》,本市成立了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专门负责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截至目前,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救助散发小广告等未成年人23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首都社会秩序稳定。 二是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市民政局联合市教委共同开展了专项调研,认真研究探索建立适合受助未成年人特点的特殊教育模式。对于适龄且具有学习能力的,送往就近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其他受助儿童则在机构内开设复式班进行教育,由教委选取有经验教师授课。二未保针对救助对象主要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这一特点,首先建立了谈心制度,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到受助未成年人生活区和他们谈心交流。通过谈心,受助未成年人由原来的敌视、不信任到愿意主动靠近工作人员,主动将家人的联系方式告诉工作人员。有的未成年人在返乡时还表示,回到家里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孩子。 三是根据民政部等19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首都和谐稳定,结合北京实际,经多次协调和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救助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本市流浪未成年人、孤儿和无人监护的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具体措施。目前,此文件已正式下发各区县各部门执行。
不断完善跨省救助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了跨省接领激励机制。通过协议方式,对重点跨省救助管理机构来京接领实施现金补贴,有效刺激了流出地配合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快了受助对象跨省接送工作进度。据统计, 2007年救助中心共计接待96批566名来京接领受助人员的外省市工作人员,有493名特殊困难救助对象被接领返回原籍,大大减轻了全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的安置工作压力。 二是积极争取支持,创造有利条件。为做好奥运期间的集中救助管理工作,市救助管理事务中心组织力量进行了调研并专题向国家民政部进行了汇报,以寻求相关政策支持。今年9月,国家民政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下发了《关于协助北京等奥运举办城市做好奥运会期间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受助人员返乡工作的通知》,专门就共同做好奥运项目举办城市流浪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受助人员返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具体协作办法和接送安全管理等提出了指导意见,为维护北京等奥运项目举办城市环境秩序稳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三是探索建立流出地和流入地密切配合、标本兼治、共同治理“职业乞讨”问题的工作机制。针对河南省民权县受助人员相对集中的情况,今年4月,市救助中心联合西城区和海淀区民政局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对本市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流入地河南省民权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民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乡镇民政所长进行了座谈,共同分析民权县外出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状况,主要研究如何加强流出地的管理和有效监管,形成了《关于河南省民权县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两地之间的协调配合力度,市救助中心还邀请民权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专程赴京调查和研究民权籍在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流出地、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通过接送结合的方式,共将200余名民权籍受助人员集中护送返回原籍。 四是针对集中救助人员中上访人员较多的特点,市民政局联合公安部门确定了上访受助人员集中劝返机制,要求各级救助管理部门对于发现的上访人员,及时交由公安部门按照集中劝返相关程序予以处置。
稳步推进社会工作教育培训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有关“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精神,提高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水平,根据全市救助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的现状以及社工岗位需求多、水平要求高的特点,市民政局救助管理事务中心于九月和十月举办了两期“救助管理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班”,专门聘请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和北京大学的知名教授授课。救助中心、市未保中心和第二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60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同时,还印制了救助工作手册和文件汇编,介绍了政策法规新动向,解决基层工作者的相关疑难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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