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资讯 | 综合 | 文化娱乐 | 老年 | 彩票 | 残疾人 | 社会福利 | 军地 | 社区 | 收藏本站
 
新闻 | 资讯 | 综合 | 文化娱乐 | 老年 | 彩票 | 残疾人 | 社会福利 | 军地 | 社区 | 低保救助 | 救灾减灾 | 社会团体 | 婚姻家庭 | 见义勇为 | 理 论 | 殡葬 | 图片集 | 电子版报刊 |

当前位置:首页>低保救助> 低保再调标 就业受鼓励 平谷万余农村低收入者明年“涨钱”
低保再调标 就业受鼓励 平谷万余农村低收入者明年“涨钱”

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7-12-23   字体: [ ]  

 
低保再调标 就业受鼓励 平谷万余农村低收入者明年“涨钱”
  本报讯(记者 罗 青 通讯员 丛子平)记者从平谷区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该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现在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提高到1440元,新标准实施后将有万余名农村低收入者受益。
  这是该区自2002年7月1日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在2006年1月1日由家庭年人均收入最初1000元提高到1200元后的第二次调标。根据相关政策,平谷区提高标准增加的经费将由区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区财政负担80%,乡镇(街道)财政负担20%,预计年支出农村低保金将增加279.24万元。
  在提高农村低收入者救助标准的同时,平谷区积极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就业,做到救助与就业双管齐下。今年该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政策的意见》,意见强调:被政府推荐安置到保洁员、养路工、护林员、水管员、协管员等岗位的农村低保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就业后,享受鼓励就业政策。在核定其家庭收入时,先从其本人月收入中扣除200元,再计算家庭收入。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批准其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但要根据其家庭收入的变化重新核定低保金;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而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150%,可享受三个月的原低保金额的就业奖励,第四个月取消其农村低保待遇。取消农村低保待遇后可享受低保边缘户的救助政策;如果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了农村低保标准的150%,下月直接取消其农村低保待遇。
  另外,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荐就业,或在工作岗位上不服从管理、违法乱纪的,经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部门核查属实,将直接取消其家庭低保待遇,且一年之内不再受理其低保申请。
点击搜索"低保再调标 就业受鼓励 平谷万余农村低收入者明年“涨钱”"相关文章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低保再调标 就业受鼓励 平谷万余农村低收入者明年“涨钱”》   关闭窗口↓  
热门文章  
·玻璃女孩的自强故事
·东城救助站帮智残夫妻团圆
·切实做好救助管理 力促首都
·为了“三毛”不再流浪(图)
·救助困难户 力推“智能化”
·丰台区救助站帮走失女青年找
·顺义完善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制
·北京市第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朝外街道社会管理中心挺特别
·寒冬腊月“暖流”涌
相关文章  
·救助站四小时帮痴呆老人找到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现救助
·顺义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相
·延庆“送温暖、献爱心”捐助
·“关爱儿童项目”为生命续航
·亲历16名精神病人的回家之路
·救助站工作体贴入微 细心照
·“有大家的帮助,我要坚强地
·顺义区开展“募捐月”主题活
·本市就业援助月启动 城市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