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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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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阅读:
发布时间:200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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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充满阳光 生命需要阳光,生活更需要阳光,有了阳光生命才会旺盛,有了阳光生活才会绚丽。党就是我生命和生活中的阳光。 我12岁时不幸被火车夺去了双腿,成了一名残疾人,我的命运开始充满了灰色。虽然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对未来意味着什么,但我再也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无忧无虑玩耍的现实使我童年的快乐戛然而止。是党的关怀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战胜命运的勇气,是党的培养使我最终成为了一名残疾人工作者。 1993年我到了丰台区残联工作,在这里我亲身感受到了党对残疾人的关怀,体会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情厚意,同时我也在党的关怀下无比幸福快乐地成长。在党的培养下,我用六年的时间完成了党校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的学习,圆了大学梦;在党的培养下,我成为区残联发展的第一名残疾人共产党员。 2005年6月28日 是我难忘的一天,在丰台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上,我获得了“丰台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如今每每想到此,我的心情还是激动不已。我想,这荣誉应当归功于党,因为正是有了党的阳光雨露才使我茁壮成长。 2004年在区残联和丰台街道办事处的推举下,经丰台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我有幸成为了丰台区人民法院首位残疾人人民陪审员。当我手捧着大红证书时,当我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时,我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做人民陪审员是光荣的,但对我一个残疾人来说确实有很多困难,同时也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对此,残联领导对我出庭在时间上绝对给予保障。法院领导还专门安排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民陪审员马浩老师对我进行“传帮带”,向我传授相关的知识和经验,使我边学习、边实践、边提高。当我面对陪审压力产生畏难情绪和自卑心理的时候,法院方面又耐心地做我的思想工作,鼓励我要树立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每次开庭,法院都派有丰富经验的老陪审员和我一起出庭,法官还认真听取我们陪审员的意见,对适用法条给予详细的讲解与合议。可以说,每次出庭对我都是一次学习和教育。为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法院还专门组织我们进行脱产培训,并对我在食宿、乘车等方面给予照顾。至今我已陪审各类案件50余件,所写的陪审随笔被“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法官杂志》和《丰台报》等媒体采用。 2006年我有幸代表丰台区参加了在世纪坛举办的北京市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和人才培养成果展,市委书记刘淇、市长王岐山等领导亲自到现场看望我们,市残联理事长赵春鸾与我们残疾人亲切交谈并和我合影留念,感动之情难于言表,我激动地写下了这样的感受:参加技能展几天来,我的心始终被爱温暖着,作为一名亲历其中的残疾人,心中挥之不去的就是两个字——“感恩”! 党啊,亲爱的妈妈,没有你的培养就没有我的今天。是你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 □闫根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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