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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纷纷问询社会福利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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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北京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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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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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纷纷问询社会福利养老金 近日,本报报道了市政府出台《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的消息后,引发了老年读者的极大关注,他们纷纷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咨询与之有关的问题。通过归纳整理,记者发现老年读者关注的问题主要有三大类:一是领取福利养老金的个人条件,二是福利养老金怎么领取,三是相关手续如何办理。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就大家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 福利养老金如何理解 从2008年1月1日起,本市实施《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凡是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人,每月都可以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为此,市区财政今年将拿出16.8亿元,这是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统筹城乡标准一致的福利性养老保障办法。这项制度的实施,解决了本市70万(城镇19万人,农村51万人)无保障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让他们真正老有所养。这里所说的福利养老金就是老年人不用缴费,由政府财政直接发放,只要达到60岁,没有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都可以享受政府每月发放的200元福利养老金。 领取福利养老金的条件 该办法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没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均可以申领福利养老金。那么,哪些人员是属于享受了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呢?具体说来有五大类: 一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二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指按月享受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及退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三是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的。四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五是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此外,男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自愿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不享受老年保障待遇。 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城乡无保障老年人都可以享受老年保障待遇,并且目前享受一次性养老补偿金以及低保人员,被认定为无保障者,将可以申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 福利养老金怎么领取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福利养老金的申领手续2月下旬开始办理。申请人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办理手续时,城乡老年人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二寸免冠照片。 另外,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老年人自提出申领的次月起享受老年保障待遇。其中,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老年人,今年2月下旬开始办理申领手续,申领期为半年。核准后,这部分老人可从今年1月起享受福利养老金,自今年5月开始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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